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是否 “层层签订”、有无对医护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有无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8月10日,省卫生厅专家组一行4人对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控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现象。
省卫生厅本次督查对象是全省三级以上医院,涉及十项内容:即医疗机构是否制定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医疗机构负责人是否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并是否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有无组织对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进行全员培训;是否明确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是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是否组织开展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并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干预;是否定期分析本院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和细菌耐药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是否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是否对不合理用药医师、对使用量和使用金额排名前 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进行公示;医疗机构和普外科等相关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信息和指标情况。
专家组采取书面汇报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工作记录,抽查了住院病例抗菌药物的使用率、门诊处方抗菌药物的使用率、标本送检率、I类切口抗菌药物的预防使用率,以及选用抗菌药物种类、使用时机的合理性;检查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对于医师、药师的培训以及考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