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南昌县人民政府发布表彰决定,表彰2010年度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我院被评为先进定点医院,成为全市唯一一家受表彰的市级医院。
我院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进一步做好各县区的新农合工作,认真落实参合农民“在哪住院,在哪报销,当天出院,当天报销”政策,切实提高参合农民的直补率。对临床医生严格执行规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控医疗费用及目录外用药,维护参合农民的利益,使参合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同时加强与各县新农合经办机构的协调,积极掌握新农合的政策和规定,通过多种渠道与当地经办机构的沟通,减少直补工作中的差错,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我院作为全省新农合定点医院,高度重视直补工作。据统计,2010年实际补偿费用占住院总费用为全市第二,直补目录外用药费用全市最低,我院多次被市卫生局推选到全省新农合工作会议作经验交流,广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