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我院等七家南昌市直医院通过了省厅考核,成为江西省第三批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据了解,江西省为了方便全省参合农民就医和开展“直补”工作,实现“在哪住院、在哪报销”和“当天出院、当天报销”,根据《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经南昌市各市直医院申请和省厅组织人员现场考察,最终确定七家医院为第三批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我院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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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十分重视抓好新农合直补工作,专门成立了新农合办公室,专人负责新农合直补工作,认真执行“在哪住院、在哪报销”和“当天出院、当天报销”的工作要求,让国家的新农合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农民。从市卫生局2008年对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直补汇总表获悉,我院新农合直补目录外药品费用为全市最低,仅8.66%(规定比例是小于15%),直补人次最多,306人次,实际补偿费用占住院总费用42.51%,为全市第二。我院新农合工作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参合农民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