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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台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新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2-07 17:31:43 点击量:3218

为了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近日,我院下发了详细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规定,全院医务人员均需考评医德,频率为“一年一次”,考评分为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单位评价三步,其考评结果(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将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被评为“较差”的医务人员将受到查处。 
  “实施方案”规定了22种“一票否决”情形,医德考评结果认定为较差,其中包括: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务或提成的;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等。 
  通过深入实施医德考评制度,将有力地推动医德医风建设,使医务人员清楚地明白哪些医疗行为可为,哪些不可为,从而自觉遵守医德规范,逐渐实现从“他律”到“自律”的转变,促进行风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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