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院成功通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皮肤科等首批备案的6个专业科室一次性通过检查评审,获得开展Ⅱ、Ⅲ、Ⅳ期药物临床试验资格。3月30日至31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组对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首次备案监督检查。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资料、考核提问等方式,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专业科室的组织架构、人员资质、文件体系、设备条件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检查与指导。经专家组评审,首次备案的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皮肤科等6个专业科室均符合《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全部通过现场检查。
通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是医院医疗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综合体现。我院将依托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开展医学研究和临床试验,进一步提升医院科研水平和专科能力建设,促进医院的高质量发展。